當我談權責利時,我談以下四個方面。
一.權、責、利的設計
1.權的設計
(1)權力的統(tǒng)一與制衡
權力的統(tǒng)一有助于提高決策速度。權力的制衡有助于預防不當使用權力。
(2)權力與能力的匹配
權力不能被能力駕馭,權力易失控或不作為。能力遠大于權力,人才易流失、浪費。
2.責的設計
(1)責任的統(tǒng)一與分散
責任的統(tǒng)一有助于明確責任人,減少推諉、扯皮,提高決策效率。責任的分散有助于減輕壓力,適當冒險或趨于平庸。
(2)責任與意愿的匹配
意愿較弱或無意愿時,強加責任等,易導致“強扭的瓜不甜”。
3.利的設計
(1)利的公平與均衡
可獲得利益與貢獻成正比,有助于激發(fā)出超常表現,但易造成利益懸殊巨大??色@得利益與貢獻關系不緊密,而與崗位、級別等關系緊密時,類似個體間利益懸殊不大,易導致優(yōu)秀人才流失、大鍋飯。
(2)利的多樣化與個性化
隨著生活、收入水平的提高,人們對于相同花費的不同利益的感受會呈現出較多的差異。如何讓員工感受到更大的收獲(同樣甚至更少的公司花費),是每家企業(yè)都需要認真考量和設計的重要工作之一。
二.權責利的明確
明確了權責利,消除了模糊與猜忌,有助于提升積極性、責任感、滿意度等。
明確了權責利,有助于相互督促、平行監(jiān)督和自下而上的監(jiān)督,減輕自上而下的監(jiān)督壓力和難度。
明確了權責利,有助于消除爭議、減少甚至杜絕流言蜚語。
三.權責利的對等
權大于責,易導致權力濫用。
責大于權,易導致不滿、流失。
權、責大于利,易導致腐敗、權力尋租。
權、責小于利,易導致不思進取、同伴不滿。
四.權責利的監(jiān)督與疏導
用人不疑,后悔不已。
疑人不用,無人可用。
需要企業(yè)具備完備的權責監(jiān)督機制和利益分配機制來解決,并需要對機制進行持續(xù)完善、迭代。
備注:
文章標題來自村上春樹的著作《當我談跑步時,我談些什么》。
轉載:http://lsbaojie.cn/zixun_detail/1108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