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描述INTRODUCTION
日程安排SCHEDULE
課程大綱Syllabus
信貸法律風險培訓
【培訓對象】
各信貸、擔保機構董事長、行長、主管副行長等高管,以 及信貸管理部門、風控部門、法務部門、授信審批部門、業(yè)務部門等的相關業(yè) 務人員。
【培訓收益】
1、全方位解析《民法典》, 助您了解《民法典》編纂的背景、重大意義、指導思想 和基本原則; 2、深度解析《民法典》對各民事主體的行為產(chǎn)生的深刻影響,在工作、學 習和生活中正確理解與適用《民法典》; 3、幫助您快速學習和掌握《民法典》,系統(tǒng)性掌握《民法典》的精髓,快 速提升實務運用技能。
第一講 、借款合同 7 個風險及對策
一、借款合同無效:被撤銷的法律依據(jù)
二、借款合同無效:七種情形
三、借款合同無效,貸款面臨的風險
案例 1 :違規(guī)展期,展期借款合同無效,保證人對展期貸款免責 案例 2:簽字、蓋章理解不到位,新的還款協(xié)議無效
四、避免借款合同無效:六個對策
五、避免格式合同條款:被認定無效,風險及對策
案例 3:借款合同格式條款無效,借款人不需要償還銀行貸款 六、避免格式合同條款被認定無效:對策
七、預約成就也是有效的,風險及對策
第二講 房屋抵押 30 個法律風險及對策
一、抵押無效或影響處置 10 種情形,風險及對策
案例 4:法院判決第三人房屋抵押無效
案例 5:抵押沒有隱性共有人書面同意
案例 6:銀行未審慎調查,抵押物已經(jīng)出售,抵押無效
案例 7:面上出租,實際已出售,抵押無效
案例 8:最高額抵押擔保期間內“借新還舊”抵押是否有效 案例 9:附屬設施沒抵押,影響抵押物變現(xiàn)能力和變現(xiàn)價值 案例 10:公用設施沒約定,影響抵押物處置
案例 11 :貸時抵押物評估價高:影響貸款安全和依法處置
案例 12:法院委托評估價高,流拍銀行不同意抵債,法院抵押物裁定普通 債權人,銀行抵押物丟失
案例 13 :兩次都流拍,銀行是否可申請重新啟動評估拍賣程序
二、抵押物評估:合規(guī)風險及對策
三、銀行不承擔評估費辦法
四、第三人抵押須約定:連帶責任及情形
五、抵押和保證雙保險,不一定保險及對策
六、未成年名下房屋抵押是否有效
案例 14:最高院判決未成年房屋抵押有效
七、依法清收不良貸款,能否執(zhí)行未成年名下財產(chǎn)?
案例 15:通過執(zhí)行未成年名下財產(chǎn)收回不良貸款 780 萬元 八、執(zhí)行未成年名下財產(chǎn):方法
九、抵押房屋設立居住權,影響依法清收處置抵押物及對策
十、抵押財產(chǎn)可以轉讓,清收法律風險及對策
案例 16:銀行同意出售抵押物,可否行使抵押權?
十一、依法清收,同一房屋抵押兩個銀行,誰優(yōu)先受償
十二、依法清收,同一財產(chǎn)上抵押權、質權并存時的清償順序 十三、償還部分貸款后,是否可以依法拍賣全部抵押物
案例 17:抵押財產(chǎn)清單填寫問題,減少擔保范圍
十四、依法拍賣抵押物,抵押物的從物如何處置
十五 、依法拍賣抵押物,抵押物的添加物物如何處置
十六、抵押物毀損、滅失、被征收 銀行怎么辦
十七、抵押的房屋未辦登記怎么辦
十八、因登記部門原因不能辦理登記,可依法主張其賠償責任 十九、房屋抵押后,抵押人又將土地抵押給其他銀行怎么辦
案例 18:房產(chǎn)抵押已登記 ,土地另抵押他,雖登記也無優(yōu)先權 二十、抵押預告登記法律效力
二十一、抵押的房屋被認定違法怎么辦
案例 19:抵押房屋登記,被認定違法,法院判決保留登記效力 案例 20:拍賣刑事追贓房產(chǎn),抵押給銀行的房屋能否優(yōu)先受償? 案例 21 :非法集資款購買房屋抵押,銀行有無優(yōu)先受償權
二十二、 未經(jīng)共有人同意,在什么情形抵押有效?
二十三、民營學校、醫(yī)院在什么情形抵押擔保有效
二十四、貸后管理、依法清收不良貸款:抵押物被拆遷怎么辦 二十五、五類權利:優(yōu)先銀行抵押權受償
案例 22:已付購房款的買房人權利:能否對抗銀行抵押權
案例 23:建筑工程價款的違約金和利息:是否優(yōu)先抵押權受償? 二十六、抵質押物被其他法院查封:影響清收及對策
案例 24:依法清收不良貸款,解決質押物被其他法院查封
二十七、抵押登記擔保范圍與抵押合同約定不一致怎么辦
案例 25:登記擔保范圍與抵押合同約定不一致判例
二十八、流質不再無效,僅就抵質押財產(chǎn)享優(yōu)先受償權
二十九、查詢房屋等資料:注意保密,避免銀行侵權
三十、主債權訴訟時效屆滿:抵押權滅失
第三章 土地抵押 9 個法律風險及對策
一、無地上建筑物土地使用權抵押風險及對策
二、劃撥土地使用權抵押風險及對策
三、劃撥土地抵押用不用有關部門批準
四、鄉(xiāng)鎮(zhèn)、村企業(yè)的建設用地使用權可以抵押貸款嗎
五、抵押的土地設置地役權:影響清收及對策
六、開發(fā)區(qū)管委會:出讓土地使用權抵押無效
案例 26:土地證違法被撤銷,不影響成立在后抵押權成立
七、改變土地約定用途:可解除土地轉讓合同
八、依法處置抵押的土地:新增建筑物有無優(yōu)先受償權
九、 破產(chǎn)企業(yè)國有劃撥土地使用權應否列入破產(chǎn)財產(chǎn)
第四章 在建工程抵押 4 個法律風險及對策
一、合規(guī)性風險及盡調內容
二、在建工程抵押:價值確定風險
三、在建工程:完工風險
四、優(yōu)先銀行在建工程抵押權價款的風險
第五章 動產(chǎn)抵押 6 個法律風險及對策
一、動產(chǎn)抵押面臨失去抵押權的風險及對策
二、動產(chǎn)質押監(jiān)管:有效設立條件
案例 27:沒對質押物控制,最高院判決質押無效
案例 28 :質押物被企業(yè)私售,判決監(jiān)管公司承擔三分之一
案例 29:因費監(jiān)管退出監(jiān)管,銀行對質押煤炭沒有優(yōu)先受償權 三、銀行防控動產(chǎn)抵質押風險:六項措施
四、購買價款超級優(yōu)先權,雖然晦澀但很重要
五、解決超級優(yōu)先權:對抗抵押權或被查封的對策
六、為擔保價款或租金的實現(xiàn)訂立擔保合同優(yōu)先權
第六章 質押 12 個法律風險及對策
一、質押保證金利息:是否屬于質押物范疇及對策
二、如何確保質押保證金合法有效
案例 30:法院裁定保證金不合法,予以扣劃
三、借款企業(yè)在自己銀行保證金被凍結:應采取措施
案例 31 :最高院裁定銀承保證金合法有效,應解凍
四、依法清收,虛假應收賬款保理怎么辦?
案例 32:銀行對應收賬款保理,有沒有優(yōu)先受償權
五、應收賬款重復質押或保理,哪個銀行有優(yōu)先受償
六、應收賬款質押:什么情形有效
七、銀行能否直接要求已質押的應收賬款債務人付款
案例 33: 最高院 2019 民終 1023 號
八、應收賬款保理、質押同時存在,誰優(yōu)先受償
九、應收賬款質押七個風險點
案例 34:大型醫(yī)院應收賬款質押貸款,為什么形成不良
十、防控應收賬款質押風險:六個操作重點
十一、上市公司股權質押風險及對策
十二、非上市公司股權質押風險及對策
第七章 保證擔保 28 個法律和操作風險及對策
一、集團公司擔保作用非常有限
二、擔保合同約定:獨立擔保無效
三、擔保范圍不能大于借款人應承擔還款責任
四、如何確保擔保合同合法有效
五、什么情形上市公司擔保有效
六、哪些擔保沒有機關決議,擔保也有效
七、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為其股東提供擔保效力
八、法人分支機構及職能部門擔保是否有效
九、借新還舊的保證人,在什么情況承擔擔保責任
案例 35:最高法院對借新還舊貸款保證合同效力認定
十、過橋還貸續(xù)作,對保證人責任認定標準
十一、法定代表人:越權擔保效力
十二、如何認定銀行在接受公司提供擔保時:是善意的?
十三、最高院對擔保合同裁判思路:先看有無擔保授權決議
十四、保證人以印鑒虛假主張擔保無效,銀行怎么辦?
十五、九民會議紀要對公司印章的三個觀點
十六、最高法院:蓋章行為法律效力
十七、舉證責任如何分配
案例 36:保證人以非備案公章為由,主張擔保無效
十八、擔保合同無效后,保證人如何承擔責任
十九、機關事業(yè)單位擔保無效
案例 37:事業(yè)單位法人單位出具承諾函的法律效力
二十、 案例 38:保證人在空白合同簽字,是否承擔保證責任 案例 39:最高院 2020 民申 3893 號
二十一、最高額擔保及最高額擔保范圍
案例 40:最高額保證擔保的“最高額”如何認定?
二十二、保證方式?jīng)]約定或約定不明,為一般保證責任
二十三、如何認定連帶保證責任
二十四、保證期間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推定為六個月
二十五、清收不良,紀要哪四種情形:股東承擔賠償或連帶責任 二十六、借款企業(yè)破產(chǎn),銀行如何從保證人獲得代償?
二十七、民刑交叉保證人脫保逃債新手段及應對措施
二十八、 10 種情形,保證人不承擔或承擔部分責任
第八章 其他 23 個法律和操作風險及對策
一、七個方面規(guī)避超訴訟時效
二、法院執(zhí)行案件中:十個期限
案例 41 :債務人在未下落不明情況下登報催收債權不產(chǎn)生訴訟時效中斷的 效力
三、清收不良收貸順序:新規(guī)定及對策
四、依法清收如何確認夫妻共同債務
五、可依法排除執(zhí)行的資產(chǎn)
案例 42 :法院判決后, 庭外和解未全部還款,超申請執(zhí)行期限,怎么辦 案例 43:購買無預售證房屋,是否可對抗查封效力
六、依法清收,銀行是否可以收取復利
案例 44:最高院 2020 民終 15 號
七、法院凍結戶名與賬號不符,銀行能否自行解凍
八、法院能否凍結銀行貸款賬戶?
九、處置不良資產(chǎn)產(chǎn)生的孳息如何處理
十、清收不良,簽訂以物抵債協(xié)議:不交付抵債物怎么辦
案例 45:法院裁定房屋給銀行抵債未過戶,企業(yè)又抵押怎么辦 案例 46:法院裁定以物抵債未更名,又被其他法院查封怎么辦 案例 47:法院調解以物抵債未更名,其他法院查封是否有效?
十一、銀行不承擔抵債資產(chǎn)過戶稅費:辦法
十二、違約程度顯著輕微的,債權人解除合同不能再任性
案例 48:經(jīng)過公證授信有保證人是否可直接申請執(zhí)行
十三、按約定地址郵寄送達有效
案例 49:約定送達地址即便訴訟文書被退回,仍然視為送達 十四、完善銀行合同約定內容 十五、運用代位權:擴大清收保全戰(zhàn)果
案例 50:行使代位權收回不良貸款 615 萬元
十六、運用撤銷權:擴大清收保全戰(zhàn)果
案例 51 :銀行及時行使撤銷權收回不良 433 萬元
十七、收取抵押物或法院查封物:產(chǎn)生的孳息
案例 52:公告通知債務人,債權轉讓有效
十八、銀行轉讓債權:通知債務人方式
十九、銀行轉讓債權:國有資產(chǎn)優(yōu)先購買權
二十、銀行轉讓債權:國有資產(chǎn)優(yōu)先購買權
二十一、不良貸款轉讓費用由誰負擔
二十二、依法清收,保兌倉貿易背景不真實怎么辦
二十三、讓與擔保有效,有利于保護債權人
案例 53:讓與擔保法院判決案例
第九章 善意文明執(zhí)行應注意的 17 個問題及對策
一、合理選擇執(zhí)行財產(chǎn)
二、合理選擇執(zhí)行財產(chǎn)問題對策
案例 54:抵押物流拍拒絕抵債,可否申請執(zhí)行其他財產(chǎn)?
案例 55:北京法院換封資產(chǎn)
三、嚴禁超標的查封
四、嚴禁超標的查封問題對策
案例 56:查封資產(chǎn)超標的,分割后重新查封
五、靈活采取查封措施
六、充分發(fā)揮查封財產(chǎn)融資功能
七、規(guī)范凍結上市公司質押股票
八、最高院新規(guī)定:以前銀行質押的股票被查封,怎么辦?
九、系統(tǒng)改造后確立質押股票:“新型凍結”方式
十、合理確定財產(chǎn):處置參考價
十一、適當增加:財產(chǎn)變賣程序
十二、充分吸引更多主體:參與競買
十三、*限度實現(xiàn):財產(chǎn)真實價值
十四、準確把握不動產(chǎn)收益權、質權:變價方式
十五、嚴格規(guī)范納入失信名單和限制消費措施
十六、準確理解限制被執(zhí)行人:子女就讀高收費學校
十七、全面推行“一案一賬戶”系統(tǒng)
第十章 企業(yè)逃廢銀行債務五種模式及十個對策
一、企業(yè)逃廢債五種模式
1、第一種逃廢債模式:國企轉移資產(chǎn)、方法和案例
2、第二種逃廢債模式:民企轉移資產(chǎn)、方法和案例
3、第三種模式:利用技術性破產(chǎn)逃廢債務方法和案例
4、第四種模式:資產(chǎn)質押,優(yōu)先普通債權逃廢債務方法
5、第五種模式:主動設計“被訴訟保全”方法
二、企業(yè)逃廢銀行債務原因和標志
1、企業(yè)經(jīng)營出現(xiàn)問題
2、少部分企業(yè)貸款時:就沒有償債能力
3、逃廢銀行貸款:主要定量標志
三、銀行防控企業(yè)逃廢債: 10 個辦法
1、三個動作判斷企業(yè)是否正常經(jīng)營及動作
2、檢查資產(chǎn):是否嚴重虛假及量化標準
3、檢查收入現(xiàn)金流:是否嚴重虛假及量化標準
4、通過上下游客戶:判斷經(jīng)營是否正常
5、通過行業(yè)協(xié)會等渠道:判斷經(jīng)營是否正常
6、通過 26 個網(wǎng)絡系統(tǒng):判斷經(jīng)營是否正常
7、貸后檢查:有無轉移資產(chǎn)
8、增加借款企業(yè):逃債違約成本
9、準確掌握企業(yè):有形和無形資產(chǎn)
10、及時采取依法清收:保全措施
案例 57:銀行依法撤銷無償轉讓商標權,防止逃廢債
信貸法律風險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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