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作為管理者,我一定會提拔符合以下三個條件的下屬,我們叫三高,
1、首先叫工作意愿高。他特別想把他手里的工作做好。
2、接下來能力高,相關的關鍵技能他已經(jīng)掌握了,但這兩個還不夠,甚至只完成了一半,還有一半非常重要的是什么呢?
3、最后叫做高度自律。所以高意愿高能力高自律。為什么非要強調(diào)第三個呢?高自律呢?比如假設你現(xiàn)在有團隊,下面有八到十個人,你預判一下。一般情況下這八到十個人是整體效果大于部分之和,還是整體效果小于部分之和,對的是小于部分之和。為什么?解釋起來,原因很簡單。理想情況下當然是整體效果大于部分之和,對不對?但是隨著你團隊規(guī)模的擴大,隨著員工他們所做的工作的可疊加性任務的增加會出現(xiàn)什么結果呢?一定有人偷懶,包括你自己。為什么這個叫做心理學上說的群體行為的一個特點叫做個體評價焦慮降低。在群體中,當個體評價焦慮降低的時候,就一定有偷懶。所以如果在群體中、團隊中你發(fā)現(xiàn)一個人他的行為高度自律的話,一定可以考慮給他機會提升他。當然前提是他的工作意念又強,相關工作能力又高的話,可以考慮給他機會。
轉(zhuǎn)載:http://lsbaojie.cn/zixun_detail/112393.html